顧名思義,如果你正準備創業開公司,首要就得先注冊一個公司,那么注冊公司具體流程是怎樣的呢?主要分3大步。
第一步:進行工商核名:
建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整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許一起托付的代理人向公司掛號機關請求稱號預先核準;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整體發起人指定的代表或許一起托付的代理人向公司掛號機關請求稱號預先核準。
請求稱號預先核準,應當提交下列文件:
1. 有限責任公司的整體股東或許股份有限公司的整體發起人簽署的公司稱號預先核準請求書(預備5個備選稱號);
2. 整體股東或許發起人指定代表或許一起托付代理人的證明;
3.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則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備注:
經工商部門核準,發放《企業(字號)稱號預先核準通知書》。預先核準的公司稱號保存期為6個月。預先核準的公司稱號在保存期內,不得用于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轉讓。
第二步:確定公司住所:
公司的居處是公司首要辦事機構所在地。經公司掛號機關掛號的公司的居處只能有一個。公司的居處應當在其公司掛號機關轄區內。請求設立掛號需供給公司居處證明,也即可以證明公司對其居處享有使用權的文件,如房產證、房子租借合同等。
第三步:設立登記申請: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許一起托付的代理人向公司掛號機關懇求樹立掛號。
1.法令、行政法規或許國務院抉擇規矩樹立有限責任公司有必要報經贊同的,應當自贊同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掛號機關懇求樹立掛號;
2.逾期懇求樹立掛號的,懇求人應當報贊同機關供認原贊同文件的效能或許另行報批;
3.公司懇求掛號的經營范圍中歸于法令、行政法規或許國務院抉擇規矩在掛號前須經贊同的項目的,應當在懇求掛號前報經國家有關部門贊同,并向公司掛號機關提交有關贊同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