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您想要注冊一家公司,首先要取個好名字,這是許多要注冊公司的創業者首先要做的第一件工作,只有核名之后才能正式的開始注冊公司,而注冊公司名字的要求也是有好多的。那么工商局對公司名稱的申請有怎樣的規定呢?
工商局規定哪些字不能作為公司名稱字號?
(一)企業名稱不得含有下列內容的文字:
1、 凡是有損于國家、社會公共利益的不能作為公司名稱;
2、 凡是對公眾造成欺騙或者誤解的不能作為公司名稱字號;
3、 外國國家(地區)名稱、國際組織名稱不能作為公司名稱字號;
4、 外國文字、漢語拼音字母、阿拉伯數字不能作為公司名稱字號;
5、政黨名稱、黨政軍機關名稱、群眾組織名稱、社會團體名稱不能作為公司名稱
(二)企業法人名稱中不得含有其他法人的名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三)企業營業執照上只準標明一個企業名稱。
(四)企業名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核準:
1、與注銷登記或者被吊銷營業執照未滿3年的企業名稱相同;
2、與其他企業變更名稱未滿1年的原名稱相同;
3、與同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或者登記注冊的同行業企業名稱字號相同,有投資關系的除外。
(五)企業名稱中不得含有另一個企業名稱。企業分支機構名稱應當冠以其所從屬企業的名稱。
小編為大家獻上-公司注冊常用起名方法:
1、區域+字號+行業+有限公司
2、字號+區域+行業+有限公司
3、字號+行業+區域+有限公司
切記:含以下字符是不能作為公司名稱進行注冊的:
工商行政辦理機關對對公司名稱是實施分級掛號辦理,除國務院決議建立的企業外,企業不得冠以“我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因此在注冊公司前,最好是先準備3-6個名字進行備選,因為核名是注冊公司的第一步,而往往很多注冊公司的人就是因為沒有取好一個好名字,或名字違規,進而導致核名失敗。